(3) 推動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在2,600 萬元額度下,補貼一年期利 率1.345%,並提供10 成信用保證,迄112 年已通過1,158 案,取得融 資共122.9 億元。 2. 加速拓展國際市場 (1) 帶領新創赴國際展會,對接國際資源,如國科會從107 年起,連續6 年 已協助1,300 家次新創參加美國CES、歐洲Viva Tech 等,累計爭取 44.76 億元訂單。 (2) 推動國家新創品牌Startup Island TAIWAN,並結合Gogoro、 91APP 等22 家指標型新創(NEXT BIG) 進軍國際市場,為臺灣新創打 造一致性的正面形象。 圖3-6 指標型新創(NEXT BIG) (3) 111 年與112 年赴日舉辦歷年來規模最大的臺日新創高峰會,攜手逾 70 家新創及社群代表參與,促成15 家新創與日本企業實質合作,如 KKday 成為日光東照宮電子票獨家售票平臺。 3. 創新人才及法規調適 (1) 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吸引國際優秀人才來臺,迄112 年 累計核發8,962 張就業金卡。 (2) 「新創法規調適平臺」已協調45案,如平臺業者得銷售旅遊及健康保險、 外送平臺業者得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 (3) 建立創新法規沙盒制度,通過金融科技、無人載具共27 案創新實驗申請 案,提供新型態商業模式測試環境,如可透過機器人理財協助投資人小 額購買全球ETF。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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