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中央政府科技研發績效彙編-別冊

五、臺灣資安卓越深耕– 先進網路鑑識計畫(3/4) 網路溯源在112 年度已基於前數年建置之系統架構,開發擴充「暗網」資料源至進階分析 模組,亦已額外新增通訊軟體社群「Telegram、LINE」及境外社群、影音分享平台「小紅書、 抖音」等資料源至系統模組雛型中;此令系統功能模組得以涵蓋境內外社群平台、公開及有限 制之網路節點、通訊軟體社群等各式資訊交流範疇,致執法人員得以有效觸及更深、更廣之網 路領域,同時能藉此偵查跨域、跨平台、跨案件類型之不法犯罪,減少查緝上之斷點及盲區, 此外更能關注境外社群及網路節點活動狀態,如有急遽升溫或顯具風險之跡象,即能透過系統 察覺,因應處理及剖析組織脈絡。未來賡續擴充本系統資料源及涵蓋面,深化資料蒐整品質及 精細度,拓展系統可應處「影音類型訊息之資料源」範疇,強化系統之資料關聯分析功能,進 而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在IoT 鑑識拓展部分,物聯網檢測暨鑑識技術仍為較新穎性題材,且涵蓋範圍較廣泛,目 前國內檢測技術以網路攝影機產品為主,其他種類產品較缺乏經驗及文獻,未來仍需透過不斷 參與國內、外IoT 相關研討會或座談,瞭解最新IoT 技術及資安威脅趨勢,賡續厚植IoT 檢測暨 鑑識量能。本子計畫規劃於4 年期間研究市占率較高之物聯網設備,第一(110) 年鑽研遙控無 人機設備之鑑識,第二(111) 年廣蒐常見5 種類型( 共10 臺) 設備,第三(112) 年則深入建構 及探討家用產品最常見之智慧物聯網環境,分年研究最終目標係統整出適合調查局偵辦刑事案 件可用之鑑識流程及方法論,並持續跟進及追蹤國際間物聯網設備鑑識手法,充實資安鑑識量 能。 六、新世代檢察革新科技計畫(3/3) 現今詐騙猖獗,手法日趨多樣化,不同詐騙類型,依據案件事實需建置之資料欄位即有不 同,實務上於詐欺案件卷證中,經常需製作相關匯款、集點數購買紀錄之附表,造成檢察官在 書類製作上耗費大量時間,因此建議針對交易明細、收據、被害人匯款時間、金額等資料類型, 提供自動對應欄位內容,介接警方移送之數位資料,並就AI 系統提升對警、偵訊筆錄內容之解 讀分析能力,進而自動產出詐欺案件起訴書有關犯罪事實或被害人被害事實之附表,有效節省 檢察官人工製作表格作業時間。而警政署165 反詐騙平台資料庫內容龐雜,司法警察與檢察機 關對於案件資料運用需求不同,如何過濾警方資料庫內之資料以符合檢察機關之需求,並回饋 予司法警察機關,共同提升檢警辦案效率,使警察機關主動配合資料修正及上傳、介接,為本 計畫之關鍵。目前除以獎懲制度提升司法警察機關傳送數位化卷證資料至AI 智慧輔助系統平台 效率外,如何使檢、警雙方合作,共同提升檢警辦案效率為未來重點。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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