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 國防及戰略 一、我國發展現況 政府將國防產業列為「5+2 產業創新」計畫之一,為落實國防自主及振興國防產業, 國防部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指導下,訂定「國防產業發展策略」,以期建立發展國 防產業友善環境,結合民間產業界能量協助產業技術升級,經濟部亦藉由國防產業發展 策略之引領方針,推動「國防產業發展方案」,以強化各部會合作,帶動軍民用產業供 應鏈成長及擴大產業規模,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為落實國防產業發展,以開發「高級教練機」、「國防艦艇」、「巡防艦艇」為啟 動項目,透過推動整合民間能量籌建關鍵技術,提升國防產業能力,帶動航太、船艦及 周邊產業( 如金屬精密加工、電子資訊等) 技術升級,以達提升產品高值化的效果;以「航 太鍛造技術開發」、「軍民通用無人機」、「大型艦用鋰電池」及「水下無人載具關鍵 技術」四項主題作為推動項目,以軍帶民協助業者發展符合臺灣軍事戰略需求與產業優 勢之關鍵技術,建立軍機及軍艦系統件設計、生產、組裝等核心能量,強化系統整合並 補足產業供應鏈缺口。 另外,配合我國採購66 架F16V 型機,立法院制定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之附帶決 議,據此建立F16 型機維修中心,以提升現有F16 機隊及未來66 架F16V 機隊之妥善 率為目標,整合國內航太維修及產製供應鏈,籌建我國F16 型機維修中心完整能量。配 合政府國艦國造政策,國防部提出一系列造艦計畫。我國船廠目前已具備船艦之規劃、 設計、組裝之建造能量,然而裝備系統與零組件( 如發電機、船艦級大型鋰電池系統等) 則多由國外提供,國內裝備系統業者之關鍵技術研發能量不足,且缺乏相關之軍用規範 與測試驗證能量,將國艦國造內需市場,規劃以各式船型進行船廠之專業分工,提升船 廠專業能力,補足國防船艦產業技術缺口,投入關鍵裝備系統與核心技術之研發,逐步 提升國防自主,帶動國防船艦產業發展。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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