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速拓展國際市場 (1) 帶領新創赴國際展會,對接國際資源,如國科會從107 年起,連續5 年 共協助312 家新創參加美國CES,累計爭取21 億元訂單。 (2) 推動國家新創品牌Star tup I s land TAIWAN,並結合Gogoro 等9 家 指標型新創(NEXT BIG) 進軍國際市場,為臺灣新創打造一致性的正面形 象。 3. 創新人才及法規調適 (1) 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吸引國際優秀人才來臺,截至110 年12 月底就業金卡有效張數為3,623 張。 (2) 「新創法規調適平台」已協調42案,如平台業者得銷售旅遊及健康保險、 外送平台業者得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等。 (3) 建立創新法規沙盒制度,通過金融科技、無人載具共20 案創新實驗申請 案。 4. 提供多元出場管道 (1) 「臺灣創新板」及「戰略新板」於110 年7 月宣布開板,以市值、營收、 現金流等條件( 而非獲利) 協助新創事業加速進入資本市場,已有7 家公 司登錄戰略新板。 (2) 行政院110 年12 月通過「企業併購法」修正案,透過放寬非對稱併購適 用範圍、無形資產攤銷及被併購新創股東課稅緩課等措施,促進企業以 併購新創方式外部創新。 5. 協助新創事業成功:透過亞洲.矽谷計畫及相關部會協助,獲200 萬美元以 上投資之新創團隊逾120 家,如稜研科技、炳碩生醫等各獲1,000 萬美元投 資。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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