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指 標類別 績效指標項目 達成之量化 成果總和 重要質化效益說明 永續環 境資源 提升能源安全件 數 10 件 完善核安、輻安管制及放射性廢棄物等相關規範與安全基準, 並藉由製作教材、文件、使用手冊等,提升使用者對於風險告 知視察管制工具之熟悉度;另發展新能源及再生能源關鍵技 術,建構潔淨能源環境,以提升能源安全。 降低污染( 水、 空氣、土地) 案 數 518 案 執行海域樣品放射性核種分析,完善國土海域輻射資料庫,提供 政府施政決策參考。 保障人 民福祉 醫療技術發展與 落實件數 5 件 完成輻射劑量約束值評估及審查建議書及游離輻射防護法修正 建議書,並提出輻射醫療曝露品保程序書精進建議。 災防技術發展與 落實件數 2 件 本計畫配合建置輻災防救訓練研發中心,並開發輻射應變技術 與人才培育,並輔導南部輻射災害備援實驗室提升輻射檢驗技 術。 提升人 文素養 建立多元文化素 養 54 件 藉由辦理科普活動及應用相關教材與文件資料,推廣核能及輻 射相關科普知識。 三、科技研發績效對機關總體施政之貢獻,以及對科技政策落實之貢獻 ( 一) 對機關總體施政之貢獻 1. 嚴密核能電廠及放射性廢棄物管制。 2. 提升核能電廠運轉安全:為提升核能電廠對於天然事件之耐震能力,除研析天然事 件可能對核能電廠造成之影響,強化因應天然事件之管制技術能力外,並針對材料 腐蝕與維護、風險評估等安全管制技術進行研析,及參採國際核安管制實務經驗及 法規標準,以提升技術支援能力。 3. 發展核能電廠除役管制技術:因應我國核能電廠陸續進入除役階段,針對我國機組 進入除役階段而爐心仍置有核燃料之特殊情形,預先建立適當之技術評估與分析能 力、核能電廠除役前後所涉及規範導則、核能電廠廠址輻射特性調查、系統設備組 件之除污及拆解,及過渡期間核能電廠之安全分析,並就國際間核能電廠除役管制 技術、管制經驗及相關規範進行研析,研擬適合我國國情之除役管制策略,強化除 役安全管制作業技術及周延性。 4. 精進放射性廢棄物管制技術:建立與提升放射性物料貯存與處置的相關管制技術, 完成一定活度或比活度以下放射性廢棄物管制國際規範與案例研析、乾貯護箱乾燥 作業與營運檢測之管制技術研析、低放處置設施封閉後國際管制規範與案例經驗研 析,及精進相關技術規範與安全基準,以維護環境品質與公眾安全。 5. 保障環境及民生輻射安全。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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