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科技研發績效彙編109年度
依據 OECD 集結出版的「法城手冊」,將研發類型區分為基礎研究、應用 研究和技術發展,基礎研究是沒有預設特定應用目的,旨在累積普遍適用的知 識;應用研究和技術發展則是針對特定目的或需求,在既有知識基礎上,開發 新產品、新技術等,以及增進或改善既有產品或技術的價值。因此,手冊內文 提及,應以動態的觀點看待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之間的關係,亦即 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可能需要仰賴從基礎研究所獲得的知識。 各國依據發展背景、產業經濟現況及科技發展策略的差異,研發經費的 配置會有所不同。主要國家研發經費以技術發展為主,占比介於 60~85 % 之 間,透過開發新產品或改善製程,可直接或間接創造經濟利潤。其次為應用研 究,目的在於發展實用的新知識或方法。研發經費的占比不全然反映類型的優 劣勢,多因發展重點或策略而有所差異。臺灣研發經費以技術發展占比最高為 70.33 % 、應用研究為 22.70 % ,基礎研究最低僅 6.97 % 。如果進一步以經費來 源區分,企業部門經費主要投入目標為技術發展,約占八成;政府部門經費除 了將一半投入技術發展外,另外一半則平均分配在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臺灣 科技研發投入以產業經濟發展所需的技術發展為主,然而基礎研究為科學創新 的基石,提升基礎研究量能有助於加速技術發展的推動,其相關的資源分配亦 不能忽視。詳如圖 1-7 所示。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以色列 日本 南韓 美國 中國大陸 臺灣 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 技術發展 % 圖 1-7 主要國家研究經費-依研發類型區分 資料來源: Ma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icator s , OECD (March 2021) 註 1 :芬蘭、德國、瑞典未提供資料。 註 2 :日本經費占比未達 100 係因其他無法分類之經費未納入計算。 19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NDEyM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