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科技研發績效彙編109年度 附錄
中央研究院之科技研發績效 壹、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目標 中研院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架構扣合情形如下所示。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 ( 106-109 年 ) 目標三 育才競才與多元進路 策略四 國際頂尖人才延攬留用 措施 2 客製化國際頂尖人才延攬與留用政策 落實國際學術社群合聘制度 1. 中研院已訂定「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合聘及借 調處理要點」,並建立完善的合聘制度,以利 合聘作業遵循。 106 年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 分校皮膚醫學系合聘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 所特聘研究員郭沛恩先生為合聘教授、 108 年 則有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化學系合聘中研院生 物化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呂桐睿先生為合聘教 授、 109 年則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統 計學系合聘中研院統計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李克昭先生為合聘特聘教授。另 108 年中研 院基因體研究中心合聘美國加州斯克里普斯研 究所講座教授翁啟惠先生為合聘特聘研究員、 中研院化學研究所合聘日本名古屋大學轉譯生 物分子研究所教授伊丹健一郎先生為合聘研究 員, 109 年則有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合 聘日本京都大學高等研究院整合細胞材料科學 研究所教授鈴木淳先生為合聘研究員、中研院 細胞與個體生物學研究所合聘日本沖繩科學技 術大學院大學教授 Vincent Laudet 先生為 合聘特聘研究員。 2. 另為協助外國籍研究人員得領取月退休金,中 研院依「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 規定協助提供推薦理由書,供其向內政部申請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截至目前中研院計有 10 名研究人員 (5 名原為美國籍、 1 名原為法國 籍、 1 名原為瑞士籍、 2 名原為德國籍、 1 名 原為馬來西亞籍 ) ,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 3. 透過延聘國外特殊領域或傑出之學者進行客座 訪問,進行合作交流,參與中研院重要研究或 管理工作及學術發展規劃,作為中研院未來攬 才之基石。 建議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之改革 1. 中研院業已於 108 年 9 月 27 日以智財 字第 1080508424 號函修正,並修正 名稱為「中央研究院研究發展成果股權 處分作業要點」。 2. 為令股權處分原則契合中研院業務、提 高處分各類型股權之執行度,原擬於 109 年設計股權處分條件以修訂中研院 研究發展成果股權處分作業要點,惟科 技部亦刻正著手擬訂「行政院國家科學 技術發展基金股權管理及處分作業要點 ( 草案 ) 」中,爰中研院除持續追蹤科 技部前揭作業要點之修訂方向,亦俟中 研院外部會計顧問評估中研院所持有 股權性質,出具最適中研院業務需求之 股權處分原則,並據以修訂股權處分要 點。中研院於完成法規修訂前,尚無處 分股票之需求,故未成立股權處分委員 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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