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科技研發績效彙編109年度 附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科技研發績效 三、科技研發績效對機關總體施政之貢獻,以及對科技政策落實之貢獻 ( 一 ) 對機關總體施政的貢獻 1. 確保核能電廠及廢料安全: (1) 切實監督核能電廠安全:為強化核安及除役管制技術量能,除持續蒐集 核能先進國家運轉管制經驗與法規研究,及進行技術交流及經驗分享外, 並精進熱水流分析、地震、材料腐蝕與維護、風險評估等核安管制技術, 以提升技術支援能力;並就我國機組進入除役階段而爐心仍置有核燃料 之特殊情形,建立適當之技術評估與分析能力,強化除役安全管制作業 品質及周全性。 (2) 強化核電除役管制作業及穩妥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為因應核能電廠除役 作業,對於核能電廠除役前後所涉及規範導則、核能電廠廠址輻射特性 調查、系統設備組件之除污及拆解、過渡期間核能電廠之安全分析,及 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技術等,將成為核能電廠除役安全管制首先面臨之挑 戰,國際上對於核能電廠除役管制技術,已有豐富經驗及完整規範,借 鏡國際相關法規研析及案例探討,有助我國快速釐清相關議題及潛在風 險,進而擬訂符合國情之制度、審查要項及管制措施等,進而確保國內 核能電廠除役作業之安全。 2. 保障環境及民生輻射安全 (1) 嚴密輻射防護安全:為因應國際最新法規與管制實務趨勢,及強化國內 輻防科技發展,以輻射防護管制規範與度量技術研究為中心規劃,進行 輻射防護管制規範與技術、輻射偵測與儀器檢校、輻防劑量評估與稽核 驗證方法、人員與生物劑量評估等研究,另將逐步研修我國輻射防護相 關法規及程序書,並針對輻射曝露意外事件,建立劑量評估技術,以確 保民眾健康及輻射安全。為強化國內於輻射災害緊急應變之放射性分析 檢測量能,及解決輻射災害防救訓練場所、裝備與教材不足之問題,除 輔導南部放射性分析檢測備援實驗室精進檢測能量外,並逐步建置輻射 災害防救訓練研發中心,發展輻災應變使用之支援系統及精進相關規範。 (2) 提升環境輻射監測機制:我國海洋資料庫缺乏放射性核種分析,為改善 海域輻射監測資訊不足問題,透過海域輻射調查有助與國內海洋研究機 構資料庫整合及平台呈現,並提出有代表性之最適確的海域監測範圍、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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