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興 Tsung-Hsing Ho

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國立中正大學
哲學系副教授

學歷

  • 英國南安普敦大學哲學博士(2015)
  • 美國天主教大學哲學碩士(2010)
  •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碩士(2005)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物理學士(2003)

經歷

  •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2016/8 ~ 迄今)
  •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學者(2016/1 ~ 2016/7)
個人勵志銘
看似理所當然的事,檢視背後的道理後,常常就不再理所當然;挑戰當然之理,是哲學家的重要工作。

研究知識論及倫理學諸多課題 挑戰當然之理

這幾年研究靈感常來自於生活中。例如,AI 倫理學論文,源自於自駕車的倫理問題,像是MIT 的道德機器研究,詢問當自駕車面臨困難情境該如何反應。我覺得類似討論常常將機器擬人化,彷彿當機器人理智高到足以和人類一樣,機器人就可視為與人類等同的道德行為者。的確,文獻上不乏有哲學家認為,由於機器人理性程度更高(不像人類會受情感慾望干擾),所以機器人有望成為更好的道德行為者。我認為這樣的觀點是錯的,忽視了道德情感在道德判斷中的重要角色。我的兩篇論文發表在AI & Society 與《歐美研究》就在論述這一點。

另一篇論文 “Contrived Self-Defense: A Case of Permissible Wrongdoing”,我討論用自衛形式謀殺的道德地位,這種犯罪在法律上屬於一種特殊的「原因自由行為」。原因自由行為是指,雖然犯案人在案行發生時行為能力喪失或減損,但仍可課予刑責。但不少法哲學家認為,自衛形式謀殺卻可脫罪,因為這種殺人行為的確滿足了自衛要件。我的討論是在道德層面上,我論述這種案例是一種在道德上既是錯誤,卻又可允許的,我進一步論述這是一種過去不受倫理學家注意的道德兩難。這篇論文的靈感來源,是因為我在英國讀書時,看了BBC 一個關於墮胎的新聞報導,提到了自從墮胎合法化以來,墮胎大幅增加,其中不乏有人不注意避孕而數次墮胎。當下我的直覺是這樣的行為是道德上錯的,可是我又不願意主張這樣的行為在道德上應該被禁止。這引發了我思考是不是有行為在道德上既是錯誤卻有可允許。

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得獎感言

哲學研究不需要很多經費,只需要自由的空間,以及一些共同討論的伙伴。我在學術研究一路上都很幸運,在老師及同學的幫助下出國完成學業,畢業之後也很順利地來到中正大學任教。中正哲學系很自由,也給新進老師很多空間,因此我在沒有太多教學與行政負擔下可以研究。當然,也要感謝我的家人,特別是我的父母親,支持我求學,且幫忙照顧年幼的孩子。擁有這麼好的環境支持,才讓我有機會得獎。